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有哪些
(1)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
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
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
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二、最新基准银行利率表
各项存款 利率
活期存款 0.35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
三个月 2.60
半年 2.80
一年 3.00
二年 3.75
三年 4.25
五年 4.75
各项贷款 利率
六个月 5.60
一年 6.00
一至三年 6.15
三至五年 6.40
五年以上 6.55
公积金贷款 —
五年以下(含五年) 4.00
五年以上 4.50
以上就是我们为大整理的关于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相关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对于贷款利息的计算是有严格的计算公式,了解了这些公式您也可以自行计算分析。无论是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还是企业来说,贷款业务是相互联系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拘留执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拘留执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1、行政拘留的决定一旦作出立即执行,一般不会超过24个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
·究竟什么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什么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
·合同不完全履行的分类有哪些?
合同不完全履行的分类有哪些?一、什么是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
·民法总则自然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去年我国颁布了民法典,和之前的法律相比,民法典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其中对自然人和法人做了详细规定。公民是自然人,在日常生活开展民事活动的......
·离婚按揭房过户费用是多少?
离婚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向来是离婚案件中的一个疑难点,一般情况下,双方会对财产如何分割产生分歧。如果在财产分割上要把结婚时按揭购买的房子过户给其......
·抑郁症伤人免刑事责任吗
抑郁症伤人免刑事责任吗一、抑郁症伤人免刑事责任吗抑郁症是不免除刑事责任的,按照轻伤害造成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
·网络名誉权主动道歉调解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网络名誉权主动道歉调解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吗?网络名誉权主动道歉调解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
·收集家暴证据应注意什么问题
如今“家庭暴力”似乎成为很时髦的词,在本人接待咨询及与朋友聊天时经常要听到这个词。咨询者往往开头就说:某某具有家庭暴力倾向,或者行为,所以我......
·北京劳动仲裁判决多久时间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
·一、员工能够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一、员工能够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