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罚金和罚款有什么区别

关于罚金和罚款有什么区别
  
  一、关于罚金和罚款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罚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
  
  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
  
  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
  
  4.决定机关不同
  
  罚金:由人民法院决定和执行
  
  罚款:由相应的行政主管机关决定。
  
  5.适用对象不同
  
  罚金:适用对象是犯罪分子
  
  罚款: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人。
  
  二、被判处罚金怎么执行?
  
  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即罚金的缴纳,这也是事关法律的尊严和罚金刑能否得到切实执行的重要问题。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纳的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以便于执行。一般来说,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而且,如果采取强制缴纳的方法仍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时,应当随时追缴,上缴国库。
  
  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的,通常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此外,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买方逾期支付房款怎么办
      若买卖双方当事人就房屋买卖达成了一致的话,此时就需要按照约定好的内容,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然后买方就需要向卖方实际支付房款,不过现实中可......


·私人间的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一般情况下,个人之间在涉及到借款的问题时,都会约定利息。那么,对于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呢?这个约定必须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将得不到支持。......


·没有感情了女方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没有感情了女方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


·私募基金合规负责人是什么?
      私募基金合规负责人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合规负责人是什么(一)概念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中,证监会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应设立“合规总监”......


·致人重伤伤残能判缓刑吗
      致人重伤一般不会判缓刑。一般适用缓刑必须同时满: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影......


·我国的受贿罪在刑法第几条
      一、受贿罪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


·父母要女儿签放弃遗产继承权合法吗?
      一、父母要女儿签放弃遗产继承权合法吗?不合法,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女儿的,任何人不能以胁迫等方式强迫女儿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应该在公证处......


·探望权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探望权对方不执行怎么办??离婚以后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并不当然消灭,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同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力,富有抚......


·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一、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


·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投诉吗?
      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投诉吗?合同违约金过高是不能投诉的,但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有异议,可以先以协商方式进行沟通,如果协商不成,对于......


·变更户口簿户主需要什么条件
      变更户口簿户主需要什么条件一、变更户口簿户主需要什么条件1.如果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