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法院诉讼费如何收取?

一般法院诉讼费如何收取?
  
  一、一般法院诉讼费如何收取?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法院诉讼费不交有什么后果
  
  当事人如果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①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②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③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④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⑤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⑥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⑦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⑧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⑨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民事纠纷案件在提出时,是必须要缴纳诉讼费的,任何在限定期限内无法完成诉讼费的缴纳义务的,那么法院可以将诉讼请求驳回。原告若是经济困难,那么法院有可能会要求被告先垫付诉讼费,或者原告也可以提出费用的减免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在法律规定中有哪些方面
      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在法律规定中有哪些方面一、确定无名合同的原则有哪些1、吸收原则以合同主要内容为主,吸收次要内容,确定符合合同关系基本特......


·试用期员工加班有加班工资吗?
      试用期员工加班有加班工资吗?员工在试用期加班,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加班费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


·单位盗伐林木怎么处罚,量刑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有的犯罪是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的。盗伐林木罪就属于这样一种犯罪。但自然人犯此罪与单位犯此罪的处罚是不同的,那么单位盗......


·昆明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手续怎么办理?
      买房子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大事,应该相当重视才行。为了杜绝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两卖的行为,国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要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备案,这样一来......


·在我国元旦加班几倍工资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对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大多数民营企业有可能不会放假,或者说国营企业加班的这些劳动者,都是可......


·房产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观念之下,人们越来越倾向于用法律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自己的诉求。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些问题出现纠纷的话,......


·劳动合同法培训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企业的经营变革带来了动力,为公司的发展带来便利,但同时也有阻力。在这样的法律基础下,对企业的要求更加严格,当然,对其......


·南京申请专利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南京申请专利费用是怎么计算的申请获得专利的,要经过较为严格的申请程序,并且在申请的过程中还要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有的人觉得在不同的地方申请专......


·被单位口头辞退怎么办?被单位辞退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被单位口头辞退怎么办?被单位辞退能要求经济补偿吗?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会辞退员工。在辞退员工时一些用人单位还是直接口头辞退。对于劳动......


·一、遗嘱见证效力由谁来证明?
      一、遗嘱见证效力由谁来证明?由见证人证明,有关遗嘱见证人的条件如下: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


·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有哪些?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国企业早已不满足于国内发展,纷纷进行跨国并购。要想成功并购,我国企业务必全面分析企业跨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