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作弊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作弊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作弊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
  
  2、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3、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
  
  4、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
  
  5、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
  
  6、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考试作弊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l)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日常生活当中的各项考试,原则上应该是绝对公平公正的,就像是学校招生考试,如果在招生考试中作弊,不仅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这对其他考生来说也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国家也应该通过各种制度防止作弊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诉讼中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合同法对于行政合同的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


·房屋中介收费标准是什么,租房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不少人都是通过房屋中介来买房或卖房的,此时就会涉及到支付房屋中介费用的问题。那到底房屋中介收费标准是什么呢?相信大部分的人......


·一般进行离婚财产怎么证明吗?
      一般进行离婚财产怎么证明吗双方可以持有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现金持有数量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财产证明即可。资产证明就是指经过有资......


·从属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
      所谓从属专利是指前后两个专利之间在技术上存在从属关系,在后专利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落入在先专利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所谓从属专利的强制......


·侵犯肖像权是什么责任?
      侵犯肖像权是什么责任?一、侵犯肖像权是什么责任?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


·大多数监护人的程序设定是什么?
      大多数监护人的程序设定是什么关于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


·车祸车主不赔偿误工费怎么办?
      一、车祸车主不赔偿误工费怎么办?肇事者不赔偿时,受害者可以先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者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医疗费问题。也......


·审查起诉期限六个半月最长了吗?
      一、审查起诉期限六个半月最长了吗?审查起诉期限六个半月是最长了。具体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


·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有错误如何处理?
      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有错误如何处理?首先,按现行法律规定,对于生效的商事仲裁裁决书,法律也规定了救济途径。对于生效的商事仲裁裁决书,法律规......


·不明确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
      不明确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不明确的债权债务不可以转让,在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签订协议要写清楚具体的金额,利息是可以由法院来进行计算的。而且债......


·不批捕后多长时间释放?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