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收费吗?

如果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收费吗?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自己请律师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2016年中心的最新收费标准
  
  如果收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还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可以享有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补贴。
  
  第二十四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结案材料后,应当向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参与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调整。
  
  如果需要申请刑事法律援助,应当找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法律援助不得收费,如果收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还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以申请法律救援时律师都是不收费的,法律援助案件会由国家给予办案补助,费用不需要由当事人承担,所以如果遇到什么不懂得或者受到他人伤害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去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会为你提供免费帮助和指导,帮助你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定义是什么?
      在职场劳动关系的建立有很多种,有书面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也有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关系是最没有保障的,当用人单位不愿意承认劳动关......


·一般对于盗刷是什么罪?
      一般对于盗刷是什么罪?盗刷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的审批条件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的审批条件1、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申请对象:从事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3、主......


·公司法案由对于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案由对于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是怎么规定的?新公司法对于与公司相关的各种纠纷做出了明确规定,保障公司的权益,规范公司的运行。股权转让纠纷是公......


·旷工处罚包括当天的工资吗?
      现在流行一句话“总有那么几天不想上班”,所以,实践中劳动者旷工的现象还是非常多,但是旷工者还是少数,当然,用单位肯定会对旷工的员工进行处罚,......


·宣告婚姻无效会导致什么后果
      大多数人对于婚姻关系的理解,还是比较符合我国的传统观念,并且也遵循了我国婚姻法当中对婚姻的基本规定的。婚姻无效只是针对生活当中少部分人的婚姻......


·撤销×××为×××的监护人的指定;
      撤销×××为×××的监护人的指定;二、指定×××为×××的监护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员   ×××××××年××月××日......


·婚内保证书有效条件有哪些
      很多时候签订婚内保证书的都是在婚姻关系中犯过错的一方,此时出于继续维系婚姻关系的考虑,另一方就会要求其写一份书面的婚内保证书,保证自己日后不......


·公司的股东抽逃出资算犯罪吗
      公司的股东抽逃出资算犯罪吗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


·劳动争议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
      劳动争议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一、劳动争议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开庭后作出判决的期限有明确规定,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


·在防控疫情期间造谣怎么处理
      在防控疫情期间造谣怎么处理?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造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