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
  
  4、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
  
  5、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6、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7、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
  
  8、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申请笔迹鉴定程序规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三、笔迹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其实,在诉讼活动中如果需要做笔迹鉴定的话,笔迹鉴定机构最好让人民法院指定,如果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机构也具有鉴定资质,笔迹鉴定的结论是依据检材做出的,不管当事人是否认可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多年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多年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


·劳动法辞退条件具体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条件具体是什么一、劳动法辞退条件具体是什么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


·所谓代位继承
      所谓代位继承,就是指在遗产的继承过程中,由被继承人的孙子一辈的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的一种特殊的继承方式。如果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要交税吗?我国法......


·职工在单位摔倒算工伤吗?
      职工在单位摔倒算工伤吗?一、在单位摔倒算工伤吗?算工伤。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免费的,然后按照等级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赔偿......


·第二次起诉离婚证据有哪些
      当事人不管是第几次起诉离婚,若最终想要法官判决夫妻离婚的话,则此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确已感情破裂了,这样法院才会准予离婚。因......


·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没有共同债务归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没有共同债务归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没有共同债务归属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无共同债务”的条款,这......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诉讼时效中断适用吗?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诉讼时效中断适用吗?一、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诉讼时效中断适用吗驳回起诉也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


·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一、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超过一定的时间没有年检的话,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的话是会被扣除一次......


·起诉离婚如何直接判离婚?
      近些年来,随着现代婚姻观念的深入人心,夫妻因各种原因离婚的案件不绝于耳。这也直接导致了起诉离婚案件直线上升。可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起诉离婚......


·职务侵占罪管辖权属于公安机关吗
      职务侵占罪管辖权属于公安机关吗一、职务侵占罪管辖权属于公安机关吗职务侵占罪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当公司发现有职员侵占公司财产时,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