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结婚证被盗有什么用途?

结婚证被盗有什么用途?结婚证被盗没什么用,结婚证不同于身份证,并不具备法律证明效力。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二、结婚证的领取要求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国的《民法典》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依据上述规定的情况来对结婚的情况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询工作人员来进行了解,当事人应当提交个人的合法证件来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拿工伤证开药花钱吗?
      员工拿工伤证开药花钱吗?一、拿工伤证开药花钱吗?没有这个标准,只要符合报销规定的药都可以报销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


·如果公司法人跑路怎么办?
      ?一个公司如果倒闭了,那么他的员工一定是最受影响的,那么也就不能得到保护,那么如果公司法人跑路怎么办?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如果公司法人跑路......


·法律规定把人打流产了判多少年?
      法律规定把人打流产了判多少年?《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


·产品侵权损害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产品侵权损害赔偿是怎么规定的?1、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在产品侵权责任中,最重要的是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问题。在产品侵权责任中,第一位的责任主......


·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费用是多少?
      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费用是多少?全国各地都有自己的征地补偿规定和费用标准,因为补偿费计算是参考人口和年产值数量后根据原土地不同用途制定的,并......


·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有工资吗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


·自首的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一、自首的量刑的原则是什么?原则: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


·一、彩礼返还原告辩护可以申请吗?
      一、彩礼返还原告辩护可以申请吗?彩礼返还原告辩护是可以进行申请的。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


·商标无效需要什么材料?
      商标无效需要什么材料?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


·打架斗殴法律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打架斗殴法律的详细规定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


·开庭胜诉欠钱不还怎么办?
      开庭胜诉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开庭胜诉欠钱不还怎么办?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