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转包的定义及表现形式是什么?

工程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将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由其他施工单位来完成的行为。工程转包的形式通常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这两种转包只有形式上的不同,并无实质上的区别。在认定工程转包行为时需要注意的是转包和分包的区别。我国法律是允许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因此,承包人是否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以及承包人是否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是区分工程分包与工程转包的关键所在。对于那种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不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管理人员,或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即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无论承包单位是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名义将工程肢解以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转包行为。在工程施工实践中,还有一种转包行为就是挂靠行为。所谓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前提下,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并向出借资质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管理费”的行为。挂靠行为的产生通常是因为挂靠人由于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而作为被挂靠的施工企业,虽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挂靠人通过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方式,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名义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并办理各项手续后,由挂靠人直接实施建设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只承担形式上的“管理”责任,并不具体承担工程的技术、质量及经济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诉法61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司法机关可能会采取刑事拘留的方式来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一般情况下,拘留犯罪嫌疑人要获得相关的审批手续才可以执行,但在......


·财产分割协议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有的夫妻离婚时涉及到的财产比较多,而这些又是需要实际分割处理的,因此除了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还会格外的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的......


·营业执照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最少是多少一个自然人可
      营业执照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最少是多少一个自然人可投资成立1个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万元。这5万元既可是现金,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非专......


·2023个税退税怎么退?
      2023个税退税怎么退?一、个税退税怎么退?个税退税流程如下:1、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


·起诉离婚如何直接判离婚?
      近些年来,随着现代婚姻观念的深入人心,夫妻因各种原因离婚的案件不绝于耳。这也直接导致了起诉离婚案件直线上升。可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起诉离婚......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该遵循的原则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


·被告人不认罪法庭是否能判刑
      一、被告人不认罪法庭是否能判刑如没有口供但其他证据充分的仍可定罪;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是否构成犯......


·抽逃出资罪数额是怎么要求的
      抽逃出资罪数额是怎么要求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


·一、婚姻法规定按揭房离婚如何去名?
      一、婚姻法规定按揭房离婚如何去名?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


·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手续?
      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完成离婚手续后,有的会将将原来两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卖掉,重新选择新的居住地方。在买房时,也会遇到买离婚房这样的情况。离婚房由于......


·醉酒的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在喝醉酒的情况下,人的精神状态是不清楚的,而此时也容易作出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要是醉酒的人犯罪,此时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呢?对此,我们整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