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开物业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开物业公司需要什么条件?由于各地区物业管理的发展程度不同,具体的资质条件也各不相同。一般的资质条件主要包括:1、物业管理公司拥有或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2、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如广州市规定注册资金须在10万元以上;3、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4、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设施;5、有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二、注册公司的手续流程是什么?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4、刻私章:带上相关证件去刻章的地方刻章。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7、办理验资报告: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8、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11、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12、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13、申请领购发票:如果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以上就是开物业公司的相关条件和流程,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公司,相关事项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行政机关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还没离婚能分割财产吗?
      夫妻还没离婚能分割财产吗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


·找不到欠款人如何诉前财产保全应该怎样办理
      找不到欠款人如何诉前财产保全应该怎样办理1、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手里有债务人留下的借款记录、身份证复印件、抵押合同等,可以依据手头资料调查......


·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此时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妻来讲,应该选择哪种方式呢?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而在哪些情况......


·有借条的情况下要如何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下,人们在借钱时会写借条,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条向债务人追债,追债可选择诉讼的方式。具体来说,债权人有借条的情况下要如何提起诉讼呢?现实生......


·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时所借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时所借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在我国容留他人吸毒是什么违法行为?
      我们生活中见到有别人吸毒的这种行为的时候,正常的做法是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绝对是不应该为这些吸毒的人员提供场所的,因为刑法当中规定的有容......


·民事诉讼新证据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新证据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一、民事诉讼新证据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


·没钱交诉讼费可以缓交吗?
      没钱交诉讼费可以缓交吗?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中明确,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


·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如今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都会先同居一段时间,这样可以增加双方之间的感情,同时也可以提前适应婚后生活,不过这样的行为也容易产生纠纷,尤其是在财产......


·离婚男方净身出户不给孩子抚养费吗?
      很多离婚事件都是因为男方出轨造成的,这时有的女方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不要分割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权。这种情况在生活中也是存在的。而按照规定,父母......


·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各项费用,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