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按揭房离婚后可以抵债吗?

按揭房离婚后可以抵债吗?按揭房子不能抵债,按揭贷款的房屋,产权归银行所以,购买人在偿清贷款之前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力,但还得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婚姻才正式解除,如果离婚协议上已经将房屋所有权给孩子的话,这相当于赠与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该合同就有效力,孩子就主张该房屋权利,要求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的话,房屋的物权还没有发生变动,当然孩子还没有取得房屋的物权,那么男方可以那房子做抵押,但是就此遭受的损失孩子有权基于合同违约,要求男方赔偿损失。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么样的?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后如果存在债务,那么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如果要用房子作为抵债就需要确保此房子是属于自己的,而且不存在有按揭的情形才可以实施,所以,要实施自己的权利就要确定自己有所有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防控疫情期间是否免租金
      防控疫情期间是否免租金?疫情期间租金问题需要和房东协商,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并不是国家出台的政策,而是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


·公司什么情况下有权辞退员工
      公司什么情况下有权辞退员工一、公司什么情况下有权辞退员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二手房交易定金比例是多少?
      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支付房款首付之前,买方一般需要交纳购房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买方如果违反约定,则定金归卖方,卖方如果违反约定,那卖方需双倍......


·土地使用补偿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补偿协议范文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补偿协议范文是怎样的?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


·婚姻法中离婚时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中离婚时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婚姻法中离婚时财产分割规定是最新出台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


·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
      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一、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可以的;商标申请关键在于全面的检索、专业的风险评估。商标申请流程: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夫妻因为各种原因选择离婚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夫妻因为各种原因选择离婚,随着离婚数量的增加,问题也开始随之而来,其中最明显的便是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怎么算。l而离......


·身份证可以结婚吗?
      身份证可以结婚吗可以,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


·派出所可以私闯民宅吗?
      派出所可以私闯民宅吗?不可以。派出所不可以私闯民宅,私闯民宅属于违法行为。但派出所在对案件嫌疑人进行调查时,可以在嫌疑人的住所进行搜查,但是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