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十二条 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一、先予执行的概念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一.合同变更的实质1.合同变更的定义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与主体发生变化。狭义的......


·无缝方管制造厂购销合同怎么写?
      无缝方管比起焊接方管质量更好也更加安全,无缝方管一般用作输送流体的管道,所以无缝方管的规格和质量就非常重要。在和无缝方管厂签订合同协议时,一......


·对紧急避险可以正当防卫吗
      对紧急避险可以正当防卫吗按照《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


·应当通知法律援助辩护的情形有几种
      应当通知法律援助辩护的情形有几种在现实情况中,会出现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某些原因而没有聘请律师,为了保障他们的获得辩护的权利,法律规定......


·刑法司法解释全文最新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司法解释全文最新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的追捕、诉讼是有着时效限制的,根据犯罪情节的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对不同的犯罪行......


·商标续展、直接办理如何进行?
      商标续展、直接办理如何进行?商标续展、直接办理是需要准备商标续展申请的材料,提交申请的书件,缴纳续展规费。(一)准备商标续展申请的材料:1、《商......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监视居住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监视居住我国相关法律中对监视居住的期限作出了规定,一般最长是不能超过6个月的。而在监视居住期间,也有可能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


·信用卡诈骗罪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我国的公安机关在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候,肯定当事人心里当中就清楚自己做了什么样的事情才会面临今天的这种结果的,所以信用卡诈骗罪肯定也是......


·申请贷款怎么写才正确?
      申请贷款怎么写才正确?申请贷款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可以说很多朋友都已经习惯了贷款这一形式,所以也就不可避免的遇到这一问题,就是申......


·一、无继承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谁?
      一、无继承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谁?无继承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给亲属。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话,那么就由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