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嘱继承人能否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继承人能否作为遗嘱执行人?如果立遗嘱人没有执行遗嘱执行人的话,继承人自然成为执行人,继承人为多人的话,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也可以由各继承人指定一人为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遗产管理人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遗产管理人的指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未尽职责的民事责任】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管理人的报酬】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在国家法律制度中,没有强行规定立遗嘱时必须要指定遗嘱执行人,其实只要在遗嘱当中写清楚了,让谁来继承遗产即可,比如遗嘱中只指定了一位继承人,那其他人就没有权利来执行遗产的分配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网络诈骗怎样判刑,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怎样判刑,量刑标准是什么?现在网络诈骗已经是一种很常见的诈骗方式了,网络诈骗与一般的诈骗方式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借助了网络这个特殊的平......


·生产销售假药法律会如何进行处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


·父亲身前没立遗嘱财产怎么分
      父亲身前没立遗嘱财产怎么分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


·对账函中断诉讼时效是否合法?
      对账函中断诉讼时效是否合法?对账函中断诉讼时效是合法的。理由如下:一是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


·按照法律规定斗殴拘留多久?
      在人际交往当中,由于利益的冲突或是无端的口角经常会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件。为了维护社会的治安与稳定,我国对于打架斗殴的行为是予以严厉的处罚与打击......


·水污染防治法全文的解读?
      水污染防治法全文的解读?我国近些年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城镇化进程也逐渐加快。但是经济发展也带来了环境的污染,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平衡。我国一直......


·医患纠纷赔偿怎么写调解申请书
      医患纠纷赔偿怎么写调解申请书一、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申请书患方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电话:住址:申请调解的纠纷事实:申......


·确认唯一监护人的诉讼规定
      确认唯一监护人的诉讼规定。到法院申请这个精神病人无或限制民事能力,然后由法院指定他的近亲属作为他的法定监护人二、成年人监护人是自愿的吗自愿......


·赠与合同反悔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
      赠与合同反悔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一、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构成撤销事由,......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是怎样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是怎样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


·卖出住房
      卖出住房你应缴这些税费对于将手头房子出售的重庆人,在卖房子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个人所税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