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而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诉讼时效则指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需要在法定的时效期间行使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 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这表明,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二、工程质量诉讼时效起算
  
  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情况比较复杂,尤其是涉及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纠纷。司法实践中有关工程质量案件,主要有涉及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完工交付后的质量缺陷争议两类,工程质量案件涉及诉讼时效应注意的操作问题主要有: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
  
  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擅自使用工程,丧失主张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3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4.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2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墙面、卫生间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5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工程主要部位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设计的不同结构形式而定:农村的砖木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30年后二年;城市的砖和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50年后二年;城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70年后二年,上述案件法律据此受理完全正确;城市的钢结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100年后二年。
  
  5.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应保修而未保修的责任,发包人的诉讼时效为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二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会导致遗嘱整体无效
      什么会导致遗嘱整体无效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


·遗赠扶养协议抚养适用于什么法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会出现老人无人抚养的情况,此时老人可以与其他人签订抚养协议,由他人承担一定的生养死葬责任,等老人去世之......


·婚姻法中女方婚内出轨是重婚吗?
      婚姻法中女方婚内出轨是重婚吗?一、婚姻法中女方婚内出轨是重婚吗?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构成犯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出轨,一般是指:......


·注册商标无效理由包括什么
      注册商标无效理由包括什么一、注册商标无效理由包括什么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


·聚众赌博被抓会怎么解决
      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


·销赃罪退赃怎么量刑
      已退赃会酌情减刑,具体视情况而定。若情节较轻,则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础上减轻处罚;若情节较重,则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年人怎样写遗嘱才有效?
      老年人怎样写遗嘱才有效?一、老年人怎样写遗嘱才有效?老年人只要在遗嘱之中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那你遗嘱一般都是有效的,具体遗嘱有效的要求有以下......


·交通事故当事人伤残评定的期限是多久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之后,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基本就会痊愈,而在此时就需要实际对交通事故作出处理,就自己遭受的人身损害,要求对方做出赔偿。不过在......


·近年来
      近年来,有关劳动仲裁的案件屡见不鲜,劳动者维权意识加强,用人单位为了自身利益的据理力争,双方争论的焦点无非在劳动关系上,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是什么一、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是什么《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