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案被告不出庭的后果主要是什么

离婚案被告不出庭的后果主要是什么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达了,开庭时被告没来,也不能开庭,还得再通知,再发传票。二次或者三次有效送达后仍不到庭的,有的法院可以直接缺席审理,有的还要等,再不来,才会进行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的离婚案件,尤其是第一次,通常无法查明客观事实,法院难以靠单方证据直接判决离婚;还要再次起诉。缺席判决离婚的案子,法官只处理婚姻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因为共同财产无法查实,所以通常不处理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这部分需要另行解决。而这一过程,被告都是有各种主客观理由的,不会因此被认定为故意妨碍诉讼程序,而遭到惩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被告不到庭会影响法院判决吗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主要是审查的是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破裂。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了离婚的五种法定情形:(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婚姻法不同于其他法律,由于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的变化,一旦判决离婚就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 体,在实践中,不乏有判决离婚的被告因极端情绪进而引发社会矛盾,造成恶劣影响的。基于此,法院对于缺席判决的态度是非常慎重的,在被告不到庭情形下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如果因为被告不到庭就判决不离婚显然会纵容被告,滋生被告不到庭就能对抗离婚请求的不良风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多久后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多久后伤残鉴定?交通事故3个月以后才可以伤残鉴定,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需要先进行治疗,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


·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出于股权优化的考虑,公司经常进行股权转让,这样势必会导致股权变更。按照规定,公司应当在股权转让......


·土地使用年限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年限纠纷如何处理?人们在购房时由于欠缺法律知识,总是认为,购了房子,理所当然的就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但是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土地是......


·中国海关逃税举报电话是多少?
      中国海关逃税举报电话是多少?逃税举报电话是12366,这是国家税务总局为适应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向国家信息产业部申请核批的全国税务机关特......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60天就失效了吗?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60天就失效了吗?在劳务关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劳动纠纷,并且相当大的一部分纠纷而言,当事人并不懂得如何去及时维护自己的合......


·合同中可以盖分公司章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中可以盖分公司章有法律效力吗分公司印章除可以对分公司内部文件进行盖章,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代表的是分公司的行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


·当事人指甲被压断算不算工伤
      当事人指甲被压断算不算工伤一,当事人指甲被压断算不算工伤可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


·书面合同包括哪几种2023
      书面合同包括哪几种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


·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一、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


·合同无效的确认
      确认合同无效,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况: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平等主体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