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变更登记材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材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材料有哪些:
  
  1、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住所变更: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6)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7)公司类型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8)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9)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4、工商部门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社会当中对于女性职工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尤其在职场上,更可以体现出来。因为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当中确实存在因为女职工怀......


·根据刑法规定婚外孕是不是重婚?
      根据刑法规定婚外孕是不是重婚?根据刑法规定婚外孕不一定是重婚,首先要看我国法律上认定的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我国法律上所认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土地交易权是每位拥有土地以及使用土地的人都会涉及到的权利。而土地权交易有利于土地的流转以及土地资源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


·出现了盗窃未遂是犯罪吗?
      一、出现了盗窃未遂是犯罪吗?只要实施了盗窃的行为就已经构成犯罪,是违法的行为。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


·四川省工伤认定规程
      四川省工伤认定规程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商标有没有侵权如何判断
      商标有没有侵权如何判断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


·法院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遵循的规则包括哪些?
      法院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遵循的规则包括哪些?一、法院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遵循的规则是什么?1、间接证据必须客观真实。要对收集到的间接证据逐一查......


·斡旋受贿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前一段时间我们您都听说了很多大官被拉下马的案例,我们国家对于贪污受贿方面现在查的是越来越严格的。对于贪污受贿受伤害最深的应该就是我们公民了......


·证人可以拒绝出庭作证吗?
      证人可以拒绝出庭作证吗?新刑诉法第192条、第1193条对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法律责任更是作出严厉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


·肇事逃逸不交医药费会怎么样
      肇事者需缴纳的医药费有哪些?抢救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对于先行垫付的费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