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变更登记材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材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材料有哪些:
  
  1、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住所变更: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6)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7)公司类型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8)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9)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4、工商部门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电话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


·我国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是什么?
      未成年人作为我国一个特殊的群体,在法律上享有特殊的权利。在某些案件处理上,法律规定也允许进行特殊对待。国家之所以这样特殊对待未成年人,在法律......


·车辆三大件维修期间的误工费有吗?
      车辆三大件维修期间的误工费有吗没有的误工费是指因医疗过错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没有减少收......


·结婚登记手续具体是怎样的饿
      男女若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则需要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办理结婚登记的请求,在对双方的条件作出了审查之后,满足规定结婚条件的,才会......


·民法典中可撤销权除斥期间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中可撤销权除斥期间规定是什么?随着社会法制化的不断加深,人们在解决问题的时候需要走法律程序,同时法律也会时刻保障人们的权益,但是也要......


·一、二手房贷款过户流程
      一、二手房贷款过户流程第1日递交材料,提出申请买卖双方带齐相关材料,前往银行。领取并填写二手房个人借款申请表,填完后将所有材料交给工作人......


·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理
      劳动关系当中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用人单位给员工支付的报酬问题。可能在生活当中找工作的时候,您也见到过,有些用人单位不明确的告诉员工工资待......


·房龄15年以内的二手房是可以按揭的
      房龄15年以内的二手房是可以按揭的,超过则要视具体的房屋而定。通常商业银行贷款成数的规定:房龄10年以内贷7成,房龄10-15年的贷5-6成。通常情况下二......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约的后果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约的后果是什么?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


·正当防卫界定标准有哪些
      正当防卫界定标准有哪些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


·事前防卫如何定罪
      事前防卫,又称“过早防卫”。是指对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防卫。防卫不适时的一种情况。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它不是正当防卫行为。事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