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特别累犯?

什么是特别累犯?
  
  一、什么是特别累犯?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别累犯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
  
  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此外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
  
  二、特别累犯成立的前提条件
  
  特殊累犯的成立的条件有: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毒品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换句话说,构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三、特别累犯与一般累犯的区别
  
  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有以下区别
  
  1.前后罪间隔时间的区别不同:一般累犯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5年以内。而特殊累犯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
  
  2.前后罪的性质的不同:一般累犯前后罪的性质都是故意犯罪而特别累犯前后罪是特定的3种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以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可以通过前后罪的性质来区分。
  
  3.前后罪被判处刑罚要求不同,一般累犯要求前后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特殊累犯前后罪不受是否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限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被侵权案的构成要素有什么?
      一、商标被侵权案的构成要素有什么?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


·试用期内无故被解雇有赔偿吗
      试用期内无故被解雇有赔偿。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


·居间合同违约金有哪些陷阱
      居间合同违约金有哪些陷阱一、签订居间合同违约金陷阱从法律上讲,违约金条款的作用是用来约束合同双方的,以促使双方积极履行合同。然而,在目前二......


·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赔付标准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数额不仅要考虑属于哪一级别的医疗事故,同时还要考虑是属于某一级别的哪一个等级。不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复议或者诉讼,对其不服,只能在三日内申请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最高法行申3931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林仲亨。再审申请人林仲亨因行......


·专利侵权民事责任赔偿范围
      关于专利侵权如何赔偿的问题,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


·商标域名被抢注如何维权?
      商标域名被抢注如何维权?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


·在我国非法营运第一次免罚吗
      在我国非法营运第一次免罚吗一、在我国非法营运第一次免罚吗?非法营运罚款是根据违法情况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


·刑诉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
      刑诉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


·一、交通事故赔偿件证据目录表有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赔偿件证据目录表有哪些内容?交通事故赔偿件证据目录表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


·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的内容是什么?学习法律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比如刑法有刑法总则,民法也有民法总则。新的民法总则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