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保全担保费用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保全担保费用是多少?
  
  交通事故保全担保费用是根据保全额确定的,没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费用: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就算是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产生了争执,可是原告也不能在起诉以后无缘无故的就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采取保全措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说肇事者为了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转移资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经济补偿金需要扣除社保么?
      一、经济补偿金需要扣除社保么?不需要,两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


·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需要多少钱?
      双方离婚后,依然要继续抚养孩子,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尽到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在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上,双方可以进行协商,通常都是按月支付,以月工资为......


·入室盗窃没偷到东西如何判刑?
      一、入室盗窃没偷到东西如何判刑?入室盗窃没偷到东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入室盗窃属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


·微博侵犯别人名誉权如何处罚?
      微博侵犯别人名誉权如何处罚?一、微博侵犯别人名誉权如何处罚?微博侵犯别人名誉权的处罚方式是赔偿损失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


·关联交易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关联交易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有哪些?抽逃出资行为使公司资本虚置,非法地减少了公司实有资产,削弱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影响到交易相对人的正......


·不能作为抵押的不动产包括什么
      不能作为抵押的不动产包括什么一、不能作为抵押的不动产包括什么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比起其他抵押物来说,更让人能够接受,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不动产都......


·被异地警察带走多久通知家属
      24小时内。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不离婚可以结婚吗,怎样才能不离婚
      不离婚可以结婚吗不可以,涉嫌犯罪,重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


·法律上行贿案的种类分为哪些
      一,法律上行贿案的种类分为哪些第一类是有资格得到、应该得到的合法的利益,如果不行贿就得不到,或被拖延、被克扣;第二类是没有资格得到、不应该得到......


·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哪种情形下无效?
      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哪种情形下无效?一、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