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是什么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赠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2、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而遗赠的受遗赠人没有义务,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必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且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4、效力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要求扶养人以扶养义务为前提,而遗赠则是在遗赠人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有法律纠纷的可以双方先进行协商,双方协议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一定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之内进行起诉,如果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虽然说人民法院依旧会进行受理,但是当事人已经视为自动放弃胜诉权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随着“雄安新区”的成立,一大批购房者涌入了雄安房地产市场,但
      随着“雄安新区”的成立,一大批购房者涌入了雄安房地产市场,但随之而来的政策规定打消了他们在这里大赚一笔的念头。近年来由于房地产行业不健康的发......


·《侵权责任法》高空坠物中如何赔偿?
      一、《侵权责任法》高空坠物中如何赔偿?1、对于高空坠物伤人的情形,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


·职务侵占辩护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
      一、职务侵占辩护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职务侵占辩护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被告的证据不能作为本案的定罪依据是什么;证人的证词不能作为证据的依......


·刑诉法204条不能调解案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在我国,民事案件都是可以进行调解的,一般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不能进行调解,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案件是否可以......


·分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分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随着经济发展,各类公司建立层出不穷。有的大公司为了公司的发展,也会跨地区发展分公司,这就涉及了分公司法人的问题,而有......


·收到法律援助申请材料之日起,几日内才能审核
      法律援助是我国对一些弱势群体或其他原因不能够请律师的人的一种法律保护,主要体现为我国法律对各个人群的法律保护和基本的法律权益保护。收到法律援......


·一、驾车车停后喝酒算是醉驾吗?
      一、驾车车停后喝酒算是醉驾吗?2018年1月6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最新酒驾规则,只要是驾驶人饮酒后,坐在驾驶位置上,就已经构成了酒驾。如果驾驶员的......


·盗窃罪减半入罪情形有哪些
      一、盗窃罪减半入罪情形有哪些?《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盗窃犯罪案件“数额较大”的标准进行了修改:《......


·确认遗嘱效力有被告吗?
      确认遗嘱效力有被告吗?没有被告,没有争议,可以通过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效力的确认是法院按遗嘱合法性,遗嘱签署的顺序以及笔迹......


·讨债技巧—走为上催款兵法
      应用“走为上催款兵法”的关键是善于“走”。“走”的表现首先是半途而止,激流勇退,而敢于半途而止,激流勇退,是需要胆识、魄力和智慧的。  遇上......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是什么?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