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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不还还消失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还消失了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不还还消失了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
  
  二、欠钱不还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在起诉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还有保存的转账凭证等证据。
  
  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债权债务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3、法院受理: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法院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法院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符合条件的,法院追加当事人。
  
  4、开庭审理:
  
  开庭3日前法院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欠了他人的钱而还玩消失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就是明显的表示出了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当事人就完全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所以,不管诉讼的对象是否存在,只要符合法律的起诉条件就可以依法的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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