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主动辞职是否有失业金?

一、主动辞职是否有失业金
  
  自己主动辞职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个具体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由此可知,如果已经办理失业保险满1年,同时也非本人主动辞职、离职的,则可以申请领取。如果是主动辞职的话,不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金。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4、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5、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一般的时间消费者都是能够接受,其实,最主要的是有这样的保障,很多人在最初的一两个月中也是可以很好的找工作,起码不用担心自己没有足够的资金找工作,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一般的时间也是需要人们进行把握,错过了这个期限也比较麻烦,所以,在具体的领取过程中还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销售假药适用法律规定是什么?
      销售假药适用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多少一、工厂倒闭赔偿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有偿代驾的责任承担方是谁?
      有偿代驾的责任承担方是谁?代驾是一种新型的服务类型,特别是国家禁止酒后驾车以后,很多在外应酬喝酒的人都会选择代驾服务,代驾的类型比较多,种类......


·民法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间的团体活动或者是正常的公司,一般情况下......


·逮捕后提审材料需要哪些?
      一、逮捕后提审材料需要哪些?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到看守所提讯人犯,必须持有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


·工业类合同(三)
      目  录  前言  1)定义  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3)宗旨、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和投资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6)权利、债......


·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一、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


·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意义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意义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地位逐渐提高。中国本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府有义务向人民公开信息信息,一遍更好的管......


·订立自书遗嘱必须公证么自书遗嘱
      订立自书遗嘱必须公证么自书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内容合法,没有处分他人的合法财产,有自己的签名,手印,签订日期,也就是说内......


·陕西省国家赔偿标准有什么?
      一、陕西省国家赔偿标准有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


·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青年人都喜欢在道路上开着机动车追逐玩耍,这是行为是非常危险的,要是情节恶劣还会构成犯罪,受到刑法的处罚。很多人就有一个疑惑,一旦构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