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公平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时只要存在有夫妻共同的财产,那么就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平均的分割,对于共同财产范围一般只要是在婚后所获得的合法收入、收益都可以被认定在此范围之中,所以, 在处理时就要认定好哪些是个人的财产,哪些是共同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条件是有哪些?
      《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条件是有哪些?一、《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条件是有哪些?一个公司的法人如果出现了无法还清公司已经到期的所有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否抢注商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否抢注商标?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抢注商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抢注商标,商标被抢注,可在被抢注商标进入公告期时向商......


·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
      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我国公司法制定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司经营中各方的合法权益。公司中大小事务的决策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股......


·对于夫妻都在怎么立遗嘱?
      对于夫妻都在怎么立遗嘱?夫妻可以就有关遗产的分割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后,以自书、代书、录音、视频等方式订立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


·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什么?
      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什么?一、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什么?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


·一、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
      一、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一般是可以均等分割的,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


·破产保护担保债权的关系有哪些
      破产保护担保债权的关系有哪些当一个企业申请破产保护时,该公司往往已经面临资不抵债,濒临破产边缘了。因为对债权担保人的存在,很多人也都认为企业......


·伪造公章的合同是诈骗吗
      伪造公章的合同是诈骗。利用假公章签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


·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一、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离婚时争取子女抚养权要准备:1、证明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的材料......


·如果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请律师可以吗?
      如果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请律师可以吗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