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有效与生效是一个意思吗?它们有什么区别?

合同有效与生效是一个意思吗?它们有什么区别?
  
  在我们的一生之中会签订无数的合同,工作要签劳动合同,购房要签购房合同等等。但是即便是与合同打过很多回交道了,很多人仍然分不清合同有效与生效。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合同有效与生效是一个意思吗?合同有效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吧。
  
  一、合同有效与生效是一个意思吗?
  
  合同有效是指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发生效力。与之相对应的概念是可撤销的合同、无效的合同(违反法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有效是谈论合同生效的大前提。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中《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大部分合同是成立即生效(签订合同自动发生效力)。有三种合同是需要一定要件才能生效的:
  
  1、附条件的合同(条件达成时生效)
  
  2、附期限的合同(期限到达是生效)
  
  3、需要审核批准的合同(批准后生效)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合同有效与生效不是一个意思,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名词。只是因为合同有效与合同生效发生的时间比较接近,所以很多人二者混为一谈。
  
  二、合同有效与生效的区别
  
  1、合同是否有效和合同是否生效的判断标准不同:
  
  (1)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
  
  A、主体适格: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B、合同内容合理合法: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C、当事人意思不存在瑕疵,即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合同。
  
  (2)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的标准即判断合同是否已经符合法定或者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
  
  A、通常情形,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成立同时生效;
  
  B、特殊情况下,自生效条件手续履行完毕时合同方能生效。
  
  生效合同一定是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还不能是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当事人可以设定合同生效条件;但不能以任何形式约定合同有效条件或者变更合同有效条件。
  
  2、合同缺少有效要件和缺少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不同:
  
  (1)合同缺少有效要件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或者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合同缺少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仅仅合同未生效。
  
  合同有效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名词。一般合同有效即生效,但有个别情况例外。所以在涉及合同纠纷时最好还是要分清这两个概念,确定合同生效与有效的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中辩护人的要求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辩护人的要求是什么民事诉讼辩护人的要求: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


·最新爆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爆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爆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


·成都作为四川省会,近年来发展迅速,兼备西蜀悠久历史与特有的文
      成都作为四川省会,近年来发展迅速,兼备西蜀悠久历史与特有的文化氛围,成为中国西南部的经济与文化的中心。自然,成都的房源也变得炙手可热,近年来......


·在我国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在我国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费吗?1、测绘费:测绘费按各区的具体情况定,如:普通住房是1.36元/平方,商业房2.04元/平方,生产车间2.72元/平方。2、......


·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什么?
      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什么?质押合同也和其他的合同一样,必须具备了一定的实质生效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一、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什么......


·监护关系终止有哪些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有哪些情形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


·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有哪几种
      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有哪几种一、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有哪几种(一)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一、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员工可:1、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


·2023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多久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主体就包括了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所在的用人单位以及工会组织。而此时不管是哪个主体提出认定申请......


·按注册资本转让股份可以吗?
      按注册资本转让股份可以吗?可以按照注册资本转让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