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写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写
  
  随着越来越多进行自主创业,首先就是进行公司的设立。在我国对公司设立是有相关流程规定的,在进行公司设立之前,必须去进行申请,并提交一份申请表。对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写,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模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模板
  
  名称:贸易有限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文号: (平)预核字第38号
  
  联系电话: 住所: 平潭县万宝路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执行董事
  
  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实收资本:100(万元)
  
  设立方式:一般新设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批发(参照食品流通许可)
  
  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期限:长期/20 年
  
  申请副本数量:1个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年”
  
  二、公司设立相关程序 ?
  
  
  1、公司核准登记法定程序
  
  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法定文件后,发给申请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是在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文件的情况下发给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登记因登记情况的不同,提交的文件也不同,即按照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公司登记的不同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否则,申请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登记核准登记的,应当自核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换发或者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并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备案手续。
  
  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 公司登记机关发给、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标志着法定登记程序的结束。
  
  2、公司核准登记工作程序
  
  公司核准登记的工作程序是指由各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工作规程。一般应包含三个步骤。
  
  受理、审查:公司登记机关受理公司登记申请后,由审核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核准: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决定核准公司登记或驳回登记申请。
  
  发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核准结果,核发营业执照或发出不予核准的通知书,并将有关公司登记材料整理归档。
  
  对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写,看完上面的介绍,不知道您会填写了吗。在进行申请填写时,一定要用黑色的钢笔或者蓝黑色签字笔,千万不能用圆珠笔或者其他颜色的笔,对公司类型的填写一定要注意,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一定要注明,这对审核是很重要的。以上可能还有一些地方没有说到,要是您对填写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主物公告时间是多久
      无主物公告时间是多久?一、无主物的概念及范围界定民法上区分有主物和无主物的目的,在于无主物适用先占原则,有主物则不适用。无主物的本质属性是......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法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法是怎样的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


·一、交通事故赔偿时间多长时间可以完成?
      一、交通事故赔偿时间多长时间可以完成?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看实际的情况;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


·派出所询问时间是多久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案件询问时间: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


·申请商标注册的步骤是什么
      申请商标注册的步骤是什么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那么申请商标注册的步骤是什么呢?......


·黑校车超载会有哪些
      黑校车超载会有哪些严重后果随着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国家近年来加大了对交通安全的普法知识教育,但是仍有一些人员在交通上不注意安全。例如校车的安......


·出租土地交什么税:农民把土地出租给别人
      出租土地交什么税:农民把土地出租给别人,说明土地的使用权已经暂时租给别人使用了,这种出租土地换取经济收入的行为,也是属于一种交易行为,是要交......


·一、沈阳工伤十级赔偿纠纷可以直接起诉吗?
      一、沈阳工伤十级赔偿纠纷可以直接起诉吗?工伤赔偿问题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工伤赔偿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相信不少的人并不是很清楚,其实这个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能见到的一......


·河南省2023征地补偿标准是哪些?
      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


·托收承付可以撤回吗
      托收承付可以撤回吗一、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对单或对证验货后,向银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