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具体人格权包括哪些权利?

具体人格权包括哪些权利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人格权包括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自然人的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1、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2、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与姓名受同等保护。法人享有名称权,有权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3、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受歪曲、侮辱。4、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法人的名誉。5、自然人、法人享有信用权。禁止用诋毁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的信用。6、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权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二、人格权有什么特点(一)固有性。人身权是由主体始终享有的权利,对自然人来讲,这种权利与生俱来;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这种权利自成立时即享有。在主体存在期间,始终与主体不可分离,只有主体死亡或终止,其所享有的人格权才不复存在。不论民事主体在年龄、智力、种 族、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等有何种差异,都平等地享有人格权。人格权不能由民事主体转让、抛弃,也不能由继承人继承。(二)法定性。尽管人格权始终与主体相伴随,主体一旦出生或产生就应该享有人格权,但人格权并不是“天赋人权”,也不是自然权利,而是由法律所确认的权利。(三)人格权是维护民事主体人格独立的必备权利。其一,主体只有具有人格权,才能实现人格的独立和自由,才能称得上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其二,主体只有具有人格权,才能培养独立的人格意识,时刻意识到自己的独立人格、自身价值和地位,充分尊重他人的独立人格、自身价值和地位,进而在全社会实现人的尊严,使人的价值得到最充分的体现和发挥。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人格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因而与财产权相区别。人格权是一种支配权,因而具有排他的效力。人格权是一种绝对权,因而任何他人都不得妨碍其行使。最后,人格权还是一种专属权,即他人不得代位行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需要注意什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需要注意什么?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我们国家的严抓问题了,不管是在哪一个地方,对于婴儿的保护都是要求十分严苛的,......


·监视居住坐牢几率大吗?监视居住抵扣刑期吗?
      监视居住坐牢几率大吗?监视居住抵扣刑期吗?一、监视居住坐牢几率大吗?监视居住是一种临时强制措施,目的是查清案情。坐不坐牢要看嫌疑人是不是被发......


·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后,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经过有关部门协调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赔偿义务,......


·管制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管制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一、什么叫做管制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


·劳动法辞退申述应该去哪些?
      劳动法辞退申述应该去哪些?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


·协议离婚公证资料需要准备哪些?
      许多人在协议离婚时都会选择进行公证,以免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对财产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那么,在具体实践中,协议离婚公证资料都需要准备哪些呢?下......


·学生在学校打架受伤住医院了医要费谁付?
      学生打架受伤住院医药费由谁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7条中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


·北京医疗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北京医疗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一、加班可以调休不给加班费吗?
      一、加班可以调休不给加班费吗1、对标准工时制而言,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


·婚后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目前,不少夫妻会在婚后选择贷款买房,精心经营属于自己的家。但是,生活总是有那么多的不如意,当感情不再时,离婚成为大多数婚姻的结束状态。此时,......


·民法总则关于商法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商法有哪些规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