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内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样的

婚内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样的
  
  一、婚内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严格来说,夫妻共同财产还包含夫妻共同债务,只不过财产是要分割的,而债务是要分担的。关于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单方债务,这得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只要是一方所欠,且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另一方又不知情或知情而不同意,那么这个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可以不用分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经营过程中法人欠债股东受影响吗
      经营过程中法人欠债股东受影响吗?法人欠债股东不会受影响,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


·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一、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一、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误工费通常都是最后和其他的财产损失一起赔付的,没有必要单独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


·一、离婚之后还要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之后还要财产分割吗?夫妻离婚之后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


·对于公证立遗嘱到什么部门?
      对于公证立遗嘱到什么部门?公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


·肇事逃逸私了要四万是否合法?
      肇事逃逸私了要四万是否合法?一、交通肇事逃逸立案标准是什么?肇事逃逸私了要四万是合法的,只要没有构成我们国家的刑事犯罪私聊完全是可以的,因......


·一、会禁止醉驾上路驾驶吗?
      一、会禁止醉驾上路驾驶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共有两款,第一款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眼睛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咋样的,赔偿咋样的
      眼睛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眼睛受伤的话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如果在工作当中眼睛受伤的话,一般来说是可以被认定九级伤残的,当然不管是哪一个......


·走私车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走私车买和卖,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警方介入的话,车辆没收、赃款没收,卖车人涉嫌偷漏国家税款、走私,要负刑事责任。走私车辆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时有发生,但是由于我们许多朋友不了解我们国家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所以不知道如何去申请赔偿,以及我们该请求哪些......


·一审缓刑二审需要羁押吗?
      一审缓刑二审需要羁押吗?一审缓刑二审期间是不需要羁押的,具体理由如下: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犯罪嫌疑人......


·交通事故调解应该注意什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相比诉讼,调解更加节约时间,更加节约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成本,因此在实务中调解越来越受到受害人的青睐。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何进行交通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