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著作权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社,将表演权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司,将播放权转让给广播电台,等等。即使是单独一种财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转让人将翻译权中的法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甲出版社,将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乙出版社,将德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丙出版社,等等。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美 国和加拿大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美 国一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等。虽然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但是著作财产权却是可以的。不过,转让著作权的财产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订立的合同内容就包括: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特殊工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办理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办理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提交手续: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手续:1、工人档案能全面反映工人工作履历的手续;2、......


·挂靠证书协议应该怎么写?
      挂靠证书协议应该怎么写?如今不少人手头都有一些资质证书,其中有些比较值钱,可以挂靠到一些单位拿到一笔挂靠费。为了防止挂靠后拿不到挂靠费,或者......


·疫情延迟还贷款怎么申请?
      疫情延迟还贷款怎么申请?疫情延迟还贷款的申请是首先需要明白在哪一家公司贷的款然后,还需要知道贷款公司的电话是多少,一般情况下,延期还款都是需要......


·2023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2023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怎样的?2019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


·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伤残怎么赔偿?
      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伤残怎么赔偿?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


·一、法院判离婚抚养费必须一次给清吗?
      一、法院判离婚抚养费必须一次给清吗?抚养费主要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你想主张抚养费,具体数额需要参考当地经济水平、的收入等等,子女抚育......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理可以听证吗?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理可以听证吗?一、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理可以听证吗?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理可以听证,具体的听证规定如下:......


·非法集资判刑实例标准是怎样的?
      一、非法集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我们能够知道在了解单位犯罪的一些相关的处罚规定之后,我们还是想了解关于更多的单位,犯罪的一些构成要素,那么单位......


·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要注意什么 现在在我国的工程建筑领域的管
      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要注意什么现在在我国的工程建筑领域的管理体系其实是非常的完善的,工程在决定要开始修建之前,肯定要进行一系列的招标投标活动......


·行政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行政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行政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是专业的仲裁机构在面对着一些具体的行政方面的争议的时候,他们可以以第三方的身份来进行一个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