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故意伤害罪批捕吗?

一、构成故意伤害罪批捕吗?构成故意伤害罪后若是满足以下条件,检察院可能会批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二、因故意伤害罪正式批捕后多久能判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的,什么时候会判刑是没有规定的,如果法院已经立案的,一向是2个月内作出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任何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有可能会被逮捕的,检察院是否批捕,只要是看公安机关提交的材料是否满足了逮捕的条件,若是检察院在查看逮捕申请书、查看案件的相关材料之后,认为不能被逮捕的,会驳回批捕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有用吗
      虽然我们每个人都知道纳税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偷税纳税的行为还是很常见的。对于未从事金融行业的人,或者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之间的差异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之间的差异一、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之间的差异1、变更方式不同。股权收购因为股东变动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没有告知擅自更改合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么
      没有告知擅自更改合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么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


·担保人取消担保怎么办
      担保人取消担保怎么办理一、担保人如何解除担保?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


·诉前财产保全相关规定条件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相关规定条件有哪些?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


·离婚财产在国外算是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计算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计算是多久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


·陕西离婚抚养费一年是多少钱?
      在离婚时双方需要协定谁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并且约定,永海孩子探视权的一方该支付多少抚养费,我国各地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不一养的,这也是由于我国......


·代位权有诉讼时间还是除斥期间?
      代位权有诉讼时间还是除斥期间?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合同诈骗38万判多少年?
      合同诈骗属于诈骗当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主要是利用合同实施诈骗行为,而此时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这与普通的诈骗罪是不......


·集资诈骗1500万从犯如何定罪?
      近日来有关金融方面的案件日渐增多,大多数人无形之中成为了诈骗案中的受害者,劳民伤财。其中,涉及大金额的集资诈骗罪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尤其备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