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后追偿判决不执行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追偿判决不执行怎么办?交通事故后追偿判决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上诉期限为15天,上诉期满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公民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过期后不予受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需材料如下:(1)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但原件也要带上,法院会审核。(2)如果你能在申请执行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线索,会使执行更快。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交通事故发生后,法院需要根据实际的交通事故原因,以及造成的伤害后果来追偿,并判决形成结论,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司法判决决议的内容,但如果对方拒不执行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郑州年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郑州年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36条至第41条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明确规定。合同解除方式有三种,即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


·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制度的概念是什么?注册资本金实缴制度的概念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具体是指什么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具体是指什么一、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具体是指什么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


·最新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最新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


·最新《行政强制执行法》全文
      最新《行政强制执行法》全文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


·什么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
      什么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第一顺位的监护人是谁?想必好多人都有这个疑问。第一顺位继承人不一定是父母。当父母死亡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第一......


·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是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是哪些?在当代,公司业务业务发展会遇到许多瓶颈和困难,而资金短缺是许多规模企业扩大再生产经常要面对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有很......


·行政处罚诉讼的时效性怎么认定?
      行政处罚诉讼的时效性怎么认定?一、行政处罚诉讼的时效性怎么认定?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


·房屋拆迁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房屋拆迁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一、房屋拆迁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房屋拆迁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20011年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规定,长期待遇是按月支付的待遇,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