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能转让的著作权有哪些2023

不能转让的著作权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著作权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社,将表演权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司,将播放权转让给广播电台,等等。即使是单独一种财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转让人将翻译权中的法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甲出版社,将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乙出版社,将德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丙出版社,等等。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美 国和加拿大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美 国一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等。虽然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但是著作财产权却是可以的。不过,转让著作权的财产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订立的合同内容就包括: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
      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食品安全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新闻媒体曝光了不少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引发的社会的广泛关注。企业生产假......


·公民个税多缴纳如何退款?
      公民个税多缴纳如何退款?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资料,分局管理科审核纳税人的有关退税资料,转分局长签署意见......


·幼师虐待儿童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后,如果还有发生幼师虐待儿童的事件,这些幼师不仅会失去工作,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来了解一下幼师虐待儿童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试用期半年被辞退有补偿吗?
      试用期半年被辞退有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


·一、法院监护人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什么?
      一、法院监护人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法院监护人判决书生效流程需要时间为:自法院判决书送达生效。送达一般应该是直接送达,即亲自送到当事人手上......


·司法鉴定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司法鉴定是法官作为判案的重要依据,但有些时候司法鉴定的结果往往会令当事人感到不服,如果对司法鉴定结果有异议,法律规定了明确的救济程序就是提起......


·哪些试用期约定无效,什么情况下试用期约定无效
      在工作中,我们要知道,有些试用期约定是无效的。那在实践中,究竟哪些试用期约定是无效的呢?造成试用期约定无效的原因,一般是因为它违反了法律的规......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限
      对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中规定至少是8年,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规定为10年。我国......


·寻衅滋事批捕后几天可以取保
      需要看是否能够满足条件。《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


·网络诈骗的主要手段是什么?
      网络诈骗的主要手段是什么?网络诈骗是指一些人通过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私人财物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面对各种诈骗手段......


·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有什么程序?
      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有什么程序?一、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有什么程序?1、伤情鉴定。首先报案,警察会做笔录,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并由公安局负责为你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