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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无效婚姻返还彩礼的依据

夫妻无效婚姻返还彩礼的依据
  
  彩礼返还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闪婚又闪离可以返还彩礼吗?
  
  闪婚又闪离能不能主张返还彩礼,可以先确定是否属于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
  
  1、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比如结婚后就开始分居生活的,再之后双方又离婚的。
  
  不过,这里需要明确怎样算是共同生活:
  
  (1)双方有共同的住所,比如说双方一起租房子或者买房子住;
  
  (2)夫妻间有正常的性生活;
  
  (3)夫妻有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
  
  (4)夫妻尽到了相互扶助的义务;
  
  (5)夫妻尽到了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
  
  2、给付彩礼后,双方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并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是指不超过一年时间,而后双方又迅速离婚的。
  
  因此,闪婚又闪离的,能不能主张返还彩礼,一个是看双方是否有共同生活,第二个是看是否导致另一方生活困难,所以这并不是绝对的。
  
  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是没有对彩礼退还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的,但是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对其作出了相关的规定,男女双方没有去办过结登记的、以及去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但没有一起生活的,女方都是必须要退还彩礼的。还有给付了彩礼后,女方和女方办理结婚登记的,导致给男方生活困难的,而后男女双方又迅速离婚的,是需要女方退还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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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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