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怀孕期间老公出轨离婚后能要赔偿吗?

怀孕期间老公出轨离婚后能要赔偿吗?男方出轨,如果构成重婚或者同居的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但如果只是一次的出轨不构成同居或者重婚的很难要求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法律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些问题仅由当事人控诉,证明力是不够的,需要大量的其他客观性证据予以辅佐,然而取证问题对于当事人来说往往是最为困难的1、在重婚情形下。重婚行为构成了夫妻间义务的违反,主要会造成他方配偶精神上的痛苦。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至于物质上损害亦非不存在,比如,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另外,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亦应计算在内。2、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侵犯的客体与重婚相同,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与后者造成的结果相类似。重婚造成的结果前文已有详述,此处不再赘述。3、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至于精神上损害,同样应委之于法官依前文所列标准予以确定。4、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下。虐待家庭成员的损害后果与家庭暴力情形下的损害后果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赘述。5、在遗弃情形下。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精神损害依上述规则予以确定。在法律上针对于在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并没有进行很明确的规定。但是女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之中进行要求,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法院一般会支持女方要求一定的赔偿。并且男方还需要支付女方合理的抚养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深圳醉驾250ml的后果是什么?
      深圳醉驾250ml的后果是什么?醉驾酒精250毫克,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在道路上......


·债权人5年不行使撤销权有什么后果?
      债权人5年不行使撤销权有什么后果?撤销权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属于债权的权利。一般地,债权人拥有撤销权,为的就是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了给付行为,而......


·成年人死了需要父母还债吗?
      成年人死了需要父母还债吗?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


·分公司可以签解约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解约合同吗?不合法,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能力取决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


·判刑10个月会去监狱吗
      具体要看在交付执行刑罚时剩余的刑期还有多久,若在三个月以下,在看守所执行,否则应送往监狱执行。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


·批捕了什么时候上法庭?
      批捕了什么时候上法庭?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


·非法集资不特定对象怎样认定
      非法集资不特定对象怎样认定(一)从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上判断从非法集资的一大特征是需采取公开宣传的手段吸收资金,以此证明集资人对任何出资人的资金......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审理时限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审理时限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是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


·遭遇校园暴力时应该怎样做
      遭遇校园暴力时应该怎样做遭遇校园暴力时应该怎样做第一、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首先告诉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压正,终归大多数的同学与老师,以......


·最新公司法修改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修改的内容主要是什么在全球经济体制的不断刺激下,其实我国的计划经济的发展道路有些时候也是存在诸多的弊端的。我们可以看出很多计划经......


·寻衅滋事罪至轻伤2级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至轻伤2级怎么判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