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的分级标准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的分级标准有哪些?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二、构成交通事故的要素有哪些?(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的认定和处理,首先要根据造成的实际后果而定,一般情况下损失或者犯罪事实后果越严重,那么所认定的交通事故等级也就越严重,相应的处理情况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由法院依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诈骗罪10万以上量刑几年
      诈骗数额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最少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一般打架派出所怎么处理是最合适的?
      现代社会虽然是很和谐的,但是也会存在着矛盾,当有了矛盾但一下子无法调节,或者矛盾升级,那么就可能会引起打架,那么打架之后势必会收到法律的制裁......


·个人行贿与公司行贿怎么区分
      一、个人行贿与公司行贿怎么区分单位负责人既可能代表单位行贿,也可能为实现个人目的而以单位名义行贿。界定要点:(1)目的不同。自然人行贿是为了......


·非法集资银行抵押权是否受保护
      之所以说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活动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往往就是因为受害者在参与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为了能够使自己多享受一点利润,可能会通过各种各样的......


·离婚多久告重婚罪失效立案
      一、离婚多久告重婚罪失效立案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当事人应该参照以下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八十内七条 容【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


·行贿罪构成四要件是什么
      一、行贿罪构成四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


·被继承人立遗嘱到哪里公证
      立遗嘱到哪里公证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随着您......


·交强险医药费赔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很多人平时都会觉得在医院的开销就和自来水是一样的,特别是生活中有些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被撞者需要做手术或者情况比较严重的话,那单在医药费......


·民事诉讼时效超期怎么办
      民事诉讼时效超期怎么办一、民事诉讼时效超期怎么办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问题,......


·一、企业雇佣童工的处罚主要是什么?
      一、企业雇佣童工的处罚主要是什么用人单位违法招用童工的,主要进行罚款。按照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招用童工的,实际的罚款不一样。其中招用从事营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