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票与债券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股票与债券的主要区别有哪些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盈利情况变动而变动,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无盈利不得。3、保本能力不同。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4、经济利益关系不同。由本利情况表明,债券和股票实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有价证券。二者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债券所表示的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表示的则是对公司的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同,就决定了债券持有者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则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5、风险性不同。债券只是一般的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较低,股票不仅是投资对象,更是金融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高,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可以暴涨暴跌,安全性低,风险大,但却又能获得很高的预期收入,因而能够吸引不少人投进股票交易中来。二、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1、股份有限公司2、国有独资公司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做出决议;国有独资企业发行债券。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做出决定。决定发行债券的,应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再公告公司债券的募集办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生活实际中公司法人能贷款吗
      生活实际中公司法人能贷款吗生活实际中公司法人能贷款,但是得满足一定的条件,申请贷款的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时间需要达到1年以上,且正......


·如果婚姻出现问题如何处理应与对方进行协商
      如果婚姻出现问题如何处理应与对方进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写辞职报告会怎么样?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写辞职报告会怎么样?劳动者要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1、合同期满,劳动者可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不......


·债务追讨的意思是什么?
      债务追讨的意思是什么?如何进行债务追讨?一、债务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


·军人的复员费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军人的复员费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


·摩托车酒后驾驶怎样处罚
      摩托车酒后驾驶怎样处罚由于摩托车也是属于机动车一类的,因此要是驾驶者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的话,那么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属于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


·公司法技术所有权是指?
      公司法技术所有权是指?一般来说,对于各种所有权,比如房屋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等等,我们常常见到听到并不是太陌生,但提到公司法技术所有权却会让人......


·品牌授权书能做假吗
      这个行为属于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需要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判定,一般情况下由工商部门提出警告,通报,处以罚款等,情节特别严重,涉及犯罪的,......


·诉前财产保全办理过程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办理过程是什么一、诉前财产保全办理过程是什么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


·在银行虚假开户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在银行虚假开户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银行虚假开户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虚假开户后又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才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


·在我国关于车辆划痕险怎么处理
      车流量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还要求您保持一定的车距也确实是有一些不切实际的,车辆摩擦因为我们平时行驶过程当中前后左右车距非常小而时有发生,也正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