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二、抚养费如何支付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6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话,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夫妻离婚怎么清偿债务?
      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夫妻离婚怎么清偿债务?结婚是人生大事,离婚更是人生重要的事,做为一个家庭的解体,由此而带来的经济上的问题显然是无法回避的。......


·夫妻财产共有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财产共有协议书怎么写共同财产制契约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同立契约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因甲方与乙方由_________、_________两位女士......


·一、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驾证人会怎么样?
      一、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驾证人会怎么样?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驾证人会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询问,帮助整个公安机关来完成调查取证,醉驾证人询问笔录是能够帮助......


·抢劫判刑几年,如何处罚抢劫罪
      与盗窃不同,绝大多数的抢劫都包含了暴力的成份,有时候会转变成杀害被抢劫者的情况。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然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是很重的了。说了半天,......


·构成欺诈须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欺诈须具备的要件有哪些?(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


·当事人如何管辖权异议上诉?
      当事人如何管辖权异议上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管辖提出不服后,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这是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


·法院判拘役去哪执行2023
      法院判拘役去哪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一般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在后期双方通过诉讼维权的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不......


·根据法律规定传销罪判刑多少年?
      根据法律规定传销罪判刑多少年?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


·四川省关于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关于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


·继广州之后,上海市也出台了当地租售同权政策,明确提出,到,要
      继广州之后,上海市也出台了当地租售同权政策,明确提出,到,要形成比较完善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这项政策对于很多生活在上海的租客来说,影响很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