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手续?

单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手续?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被申请人的名称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二、申请行政复议时效怎么计算?1、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2、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3、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4、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6、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综上所述,单位被处罚,拿到行政处罚书后半个月内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单位经办人准备好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向上级机构用书面方式申请,之后等待复议结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单位还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如错过行政复议的时效,单位就无需再申请,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违法吗?是否构成强奸罪?
      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违法吗?是否构成强奸罪?婚内强奸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女方不愿意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男方采用够暴力行为,压制......


·公司结构中的大股东职能有哪些?
      公司结构中的大股东职能有哪些?公司结构中的大股东职能: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


·遗嘱公证属于哪个部门办理
      遗嘱公证属于哪个部门办理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可以由遗嘱人......


·清淤工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清淤工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河道清理土方工程是我们在治理河道项目中最为常见的一个工程,土方清淤工程主要是您清理淤泥进而疏通河道。我们都知道,不......


·犯罪分子骗婚骗彩礼怎么办?
      一、犯罪分子骗婚骗彩礼怎么办?犯罪分子骗婚骗彩礼的应当立即报警,并提交证据来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


·协议离婚可以委托办理吗
      协议离婚可以委托办理吗一、协议离婚可以委托办理吗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对现场进行勘验
      在民事诉讼中,有些争议的标的物无法移动或者不能携带、搬运至人民法院,而这些物件又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人民法院需要对这些标的物进行勘验,......


·股权转让是否清算
      股权转让是否清算股权转让是否清算股权转让前,购买方需要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作为尽职调查的一部分,购买方需要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但不需要对公......


·丧葬费遗嘱继承是否有效
      丧葬费遗嘱继承是否有效一、丧葬费遗嘱继承是否有效?丧葬费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通过立遗嘱交代丧葬费,遗嘱中涉及分配丧葬费的条款无效。《中华人......


·被他人告商标侵权没有进货单据可以证明吗
      被他人告商标侵权没有进货单据可以证明吗?新商标法有规定。对经营者来讲就是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供:以合法途径以不低于市场价格购进商品的证据,最好有......


·自然人股东离职股权怎么办
      一、自然人股东离职股权怎么办股东辞职的,只是辞去在公司的职务,其股东身份及所持有的股权不受影响。如果股东愿意退出股份,可以将股权转让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