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环境侵权引入惩罚性赔偿了吗

环境侵权引入了惩罚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的责任大小确定】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公益诉讼的赔偿范围】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事实上,环境侵权破坏的是整个生态环境,一定程度上来说被侵权方是全人类,但事实上,很少有个体主动要求环境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环境侵权,可以由环保部门,人民检察院等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法院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法院离婚其实也就是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常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以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在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由于现在很多人会在婚后去外地打工,因此要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此时自然也是希望可以直接在外地就办理离婚手续,这样也减少回本地的麻......


·交通事故农村户口赔付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农村户口赔付标准是多少?1、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


·城市自建房拆迁土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城市自建房拆迁土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


·如何进行工资福利合理避税?
      如何进行工资福利合理避税?避税可分为两种,即正当避税和非法避税,二者有本质的区别。正当避税是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找出现有的税法漏洞,进行合......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吗?出租人在未经同意转租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


·合同到期后公租房押金如何退还?
      您在没有买房子之前,会需要去选择租房子来住,或者是有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居住的地方离工作的地点过远,导致在工作的过程中很不方便,因此可能会选择租......


·薪酬包括福利吗?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薪酬是每一位员工都会关心的问题,因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管多与少,都是我们通过自身劳动努力得来的。但是很多人对于薪酬包括的......


·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是多久
      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是多久一、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


·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吗?
      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吗?一、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吗合同中的附件需要单独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合同书与合同成立......


·非法集资20亿判多少年?
      很多的非法集资犯罪都是以一个公司作为载体骗取了没有防备心的老百姓积蓄,而就是因为有合法公司的外壳也使得其犯罪行为能够越来越吸引社会公众自愿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