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在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3人构成犯罪吗?

一、在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3人构成犯罪吗?
  
  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因交通事故判刑会吊销驾驶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三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也属于重大交通事故了,但有些驾驶员在当场造成受害人死亡以后,直接开车逃逸,甚至被其他人拦下来以后还继续逃跑的,性质就非常恶劣了,量刑一般都在3年到7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职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离职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离职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实习期内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吊销驾驶证
      实习期内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吊销驾驶证,要看是否有违反交通法规并符合吊销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在以下情况下......


·乡下宅基地房子遗产怎么继承
      乡下宅基地房子遗产怎么继承?乡下宅基地房子作为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是怎样的?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是怎样的?承包前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


·房屋赠与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 ?
      房屋赠与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一、房屋赠与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父母赠予子女房产可能会产生撤销赠与或其他子女撤销赠与发生纠纷。根据《合同法》的规......


·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怎么办
      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


·什么是综合社保,综合保险转社保怎么办理?
      由于社会生活存在具有未知性,意外事故是市时常有发生的,故而很多公民为了减少在意外来临时的经济负担,会选择购买保险,就实际生活来看,购买综合保......


·孩子监护人的监护权有哪些
      孩子监护人的监护权有哪些权利一、孩子监护人的监护权有哪些权利1、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


·民间借贷利息几分合法?
      民间借贷利息几分合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最高......


·医生贪污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医生贪污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


·取保候审的后果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的后果就是可以照常过上之前的生活。取保候审,顾名思义,获取保证,等候审判。取保候审之后,基本就是等待了。取保候审的出发点就是不影响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