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子女抚养费应支付至何时

一、子女抚养费应支付至何时《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二、怎么变更孩子抚养费“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为,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去年或上半年的统计数字得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的需要,可申请增加抚养费。如果另一方确实有给付困难,可通过协议或判决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抚养费的减少或免除涉及子女的今后生活,所以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减免时应特别慎重。减少或免除子女的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减轻或终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当阻碍事由消失时,其给付义务自行恢复。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除非抚养孩子一方放弃索要抚养费的权利,否则的话,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牵挂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
      牵挂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一、牵挂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牵挂车逆向行驶的,应由交警对逆向行驶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一般是扣三分并罚......


·专利权的主要客体是什么?
      专利权的主要客体是什么?一、专利权的主要客体是什么?专利权客体是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属技术范畴的概念,但作为专利法所保护的发......


·法律对吸毒者的惩罚是什么?
      毒品对人类和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吸食毒品不仅会花费吸毒者大量的金钱财产,而且对其身心健康也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吸毒者对毒品产生心理和身体依赖后......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并非所有的合同在订立之后,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对于违反当事人意愿,或者是违反公平的原则订立的合......


·老人参加非法集资了怎么办?
      一、老人参加非法集资了怎么办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


·网站开发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网站开发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我们所能进入的一切网站都是需要幕后的网站开发团队进行精心制作之后才能使用的,某些企业为了在网上建构一个平台用来......


·公司法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材料?
      公司法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材料?对于任何一个公司来说,公司注册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因为公司只有经过注册才能够正式成立,进行营业活动。当......


·患者享有的知情权到底包括什么
      患者享有的知情权到底包括什么1、医疗行为知情权。患者对在医疗行为中关于自己的病情(疾病的诊断结果。对患者的病情轻重、痊愈的可能性)医疗措施(措施......


·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刑事赔偿受理范围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情形之......


·法定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法定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一、法定合同生效要件哪几种?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或登记的合同。对此第9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44条......


·是否宅基土地使用证能贷款?
      是否宅基土地使用证能贷款?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办理抵押贷款,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可以抵押的问题,可以进行具体分析。在我国,房屋所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