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著作财产权和演绎权

什么是著作财产权和演绎权
  
  相信您都知道著作权吧,但是著作权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权利,包括了很多种,比如财产权和演绎权,但是很多人对于著作财产权和演绎权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答什么是著作财产权和演绎权。
  
  一、著作财产权
  
  
  (一)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
  
  (二)许可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但属于法定使用许可情形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如复制权、翻译权等;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方法;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使用许可合同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当事人不得行使。
  
  (三)转让权
  
  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转让使用权中一项或多项权利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的标的不能是著作人身权,只能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使用权中的一项或多项或全部权利。转让权是新修订著作权法增加的著作财产权内容,符合国际通行做法。转让作品使用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四)获得报酬权
  
  获得报酬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因作品的使用或转让而获得报酬的权利。获得报酬权通常是从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中派生出来的财产权,是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必然包含的内容。但获得报酬权有时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并非完全属于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的附属权利。如在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他人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必须按规定支付报酬。此时著作权人享有的获得报酬权就是独立存在的,与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没有直接联系。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二、著作演绎权
  
  
  演绎作品是指以另一作品为基础创作的作品,但不是精确的逐字的复制。如何准确而全面地理解演绎作品,长期以来一直是是很多法律刊物的文章以及很多争论的主题。总的来说,一部翻译作品从一种语言到另外一种或者一部书的一个电影版本就是演绎作品的例子。在知识共享的核心授权条款下,与电影画面同步录音处理的音乐也被看做是演绎作品。
  
  演绎作品,是指经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是作者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创造性的劳动而派生出来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所有。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也是一种创作方式。由于演绎作品要以原作品为基础,演绎作品著作权归属和先例,应当注意与原作品著作权的关系。《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读完上文,相信您已对什么是著作财产权和演绎权有了一定的了解。如何强有力的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不受侵犯,当已经遇到侵犯时,又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正确的解决,详情不妨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希望我们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犯肖像权了应该怎么处理?
      侵犯肖像权了应该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股东协议的违约金一般多少合适?
      股东协议的违约金一般多少合适?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违约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如果没有约定的,可按实际造成的损失支付......


·深圳有很多历史遗留建筑,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小产权房”。随着深
      深圳有很多历史遗留建筑,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小产权房”。随着深圳市的发展,在高房价和住房紧张的情况下,深圳出台了有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但是还有......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怎么处罚?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怎么处罚?一、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怎么处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扣3分,罚款200元。 二、禁令标志是什么......


·公司一直不签合同怎么办
      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就业者也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工会出面向用人......


·起诉离婚一审能判吗? 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一审能判吗?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协商不成,一审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判离婚主要还是对于夫妻感情的破裂,就看你们所提供给法官的信息和证明材料......


·哪些房产纠纷可仲裁解决
      哪些房产纠纷可仲裁解决一、哪些房产纠纷可仲裁解决根据《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的房地产纠纷有以下几种:1、房屋......


·投标保证金啥作用
      投标保证金啥作用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的依据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的依据是什么1、单位工程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


·醉酒驾驶吊销驾照多久才能重考
      醉酒驾驶吊销驾照多久才能重考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吊销后的重考时间要根据吊销是的处罚书来决定,处罚书没有禁驾期,处理完就可以......


·销赃2000怎么处理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