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包括哪几种

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包括哪几种⒈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⒉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⒊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⒋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二、无过错责任有什么特点1、法定的适用范围: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民法通则规定的典型的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案件有: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地面施工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等损害赔偿案件。2、法定的免责事由: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条件由法律规定,但各特殊侵仅行为的法定免责事由并不是完全相同的。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免责条件。但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2款规定了三种免责事由,一是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是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是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但必须由生产者举证证明。②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按照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只有一个免责条件,即损害结果是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了四个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电力设施产权人的免责条件: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三是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四是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此规定与民法通则的规定并不相悖。农药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农药中毒、环境污染、药害等事故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并未另行规定免责条件。其他如《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同样未另行规定免责条件。③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法通则第124条未规定免责事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复函》十分明确地指出:“承担污染赔偿责任的法定条件,就是排污单位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并使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遭受损失。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将有无过错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超过标准,作为确定排污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④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法通则第125条也没有规定免责事由。该条规定:“在公共场所、 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 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⑤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免责事由有二:一是受害人的过错,二是第三人的过错。无过错责任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只要无法定的免责事由均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中的推定过错十分相近似,尤其是都是特殊侵权行为引起,当二者的法条混在一起时更容易混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样算集资诈骗,集资诈骗的立案、构成要件是什么?
      集资诈骗是非法的,很多人无法抵住金钱的诱惑而非法占据属于他人的财产。当遇到集资诈骗案时,受害人在收集齐全证据后可以向人们法院提交诉状。要想人......


·犯罪分子招摇撞骗影响有哪些?
      犯罪分子招摇撞骗影响有哪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


·孩子欠的债务父母有义务还吗
      孩子欠的债务父母有义务还吗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责任自已承担。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债主)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


·警察认定责任后
      警察认定责任后,您不去处理,对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您按责任承担赔偿法律责任。会有档案记录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法......


·工厂私自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工厂私自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1、可找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或法院。2、劳动监察大队的回馈速度比较快,程序简单,但是执行效力较低......


·债务人如何起诉债权人 一、债务人和债权人是什么?
      债务人如何起诉债权人一、债务人和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债权人,说白了就是合同义务的权利人,比如说我把钱借给你,那么我就是债权人,你就债务人。我......


·民法总则关于监护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监护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监护制度规定任何监护人在......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违法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违法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


·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
      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法律上的处理方法有三种:返还财产、损害赔偿及迫缴财产。在实践和理论中,对于损害......


·一、遗产分配属于什么分配方式?
      一、遗产分配属于什么分配方式?遗产分配属于实物分配,变价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不宜分配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这......


·我们在使用运输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我们在使用运输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运输合同呢?顾名思义,运输是指使用特定的工具和设备,将物品从一个位置向另一个位置的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