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打麻将输了打了借条借条是否有效?

一、打麻将输了打了借条借条是否有效?
  
  打麻将输了写的借条是无效的,因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债务,以下几种借条都是无效的: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二、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即便打麻将是以娱乐为目的的,输的钱也并不多,没有达到当地规定的赌博的标准,但是打麻将输了钱,跟一般借贷关系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写借条的话必须是双方成立了借贷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质量检测由谁组织验收?
      工程质量检测由谁组织,工程质量检测应当由建设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分为准备阶段,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验收应当由建设,施工,勘......


·被绑架后该怎么办
      被绑架对人身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不慎落入坏人手中,该如何机智地脱离绑匪呢?我们为您整理被绑架的应急措施,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被绑架后该怎么办的小......


·基层村委会构成单位犯罪吗?
      虽然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已经日趋完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单位、个人利用法律的空缺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行依旧屡见不鲜。不少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会......


·电信诈骗主犯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电信诈骗主犯辩护词应该怎么写?电信诈骗共犯辩护词应该写,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案情、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往往都会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打官司来解决,很多人就有疑惑,医......


·江苏醉驾规定有哪些?
      江苏醉驾规定有哪些?1、认定醉驾行为,应当严格把握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判断行为人的醉驾行为是否已经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以认定其是否构成危......


·外地户口能不能在本地办结婚证
      外地户口能不能在本地办结婚证我国法律规定,如一方是本地,另一方是外地,可以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


·龙岩征地补偿价格的标准如何
      龙岩征地补偿价格的标准如何征地拆迁是实践中经常看到的现象,征地主要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而拆迁房子的原因则是很多的,但征地拆迁后国......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一)保证期间是不变的,在合同签订时即已有了准确的界定;(二)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是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单位对轻微工伤的待遇赔偿哪些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
      单位对轻微工伤的待遇赔偿哪些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


·判十一年能保释出来嘛?
      判十一年能保释出来嘛?一、判十一年能保释出来嘛?判了十一年实刑不能保释了,取保只有在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和在未判处刑期之前。根据《刑事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