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判拘役会不会取消养老金?
醉驾判拘役是不会取消养老金的;
按照《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的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二、醉驾怎样处罚?
醉驾不仅要被吊销驾证,还会被判刑,依照规定,醉驾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综合上面所说的,醉驾肯定是会受到刑事的处罚,在处罚的期间所享受到的国家待遇都会停止,包括养老金;但不会对养老金进行取消,只要在服刑完成了之后同样可以再次的享受到属于自己的权利,所以,喝酒是不能开车的,这不仅是为了保障到自己的安全,而且也让他人身体不受到伤害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盗窃罪物证都包括哪些?
盗窃他人的财物,金额达到一千元就可以立案,构成盗窃罪。盗窃罪的行为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在审理盗窃案时,如果证据不足不......
·审查起诉审查批捕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审查起诉审查批捕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1、审查批捕的时间是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
·钢材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是怎样的?
钢材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钢材作为一种使用较为普......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理由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夫妻之间因为感情不和等一系列的原因,最后通过离婚来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之后,就伴随着财产的分割,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还要面临这抚养权的问题。离......
·公司情况说明书格式范文是什么?
公司情况说明书格式范文是什么在我国,公司是否盈利,关系着公司的未来经营、所以说,一定要对公司的情况,包括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才......
·对方全责却没有能力赔偿怎么办?
对方全责却没有能力赔偿怎么办??一、赔偿人的损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肇事方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在这里,具体分为轻伤以上和以......
·淄博高温费要交个税吗?
淄博高温费要交个税吗?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职工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属于“劳动保护费”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并且,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等......
·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少写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少写吗?不可以少写,离婚时如果对方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要求分割。离婚后财产纠纷......
·涉嫌诈骗罪开庭会通知吗
涉嫌诈骗罪开庭会通知吗?诈骗罪开庭前法院会通知检察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
·跟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跟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一、跟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