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我国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这里所说的自始无效,是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副本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既不享有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权利,如扶养费请求权,配偶遗产继承权等;也不承担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义务,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等。(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4)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的婚姻关系状况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使父母不曾结婚,或者父母间的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基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不同。二、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综合上面所说的 ,无效婚姻就是属于不受到保护的婚姻,双方即使按规定办理了结婚手续,那么双方的权益也不会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在我国一般重婚,还有亲属关系结婚,未到法定的年龄进行结婚都是属于无效的,所以,对于公民来说一定要避免此类的事情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务费用个人所得税退税方法是什么?
      劳务费用个人所得税退税方法是什么?先下一个个人所得税app,用户需要进行注册,填写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和手机号,能快速注册账号,进去之后直接点击综合......


·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 一、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一、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职工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上班的也可以领工资,但工资标准的话基本上就是最低工资待遇了,而且,......


·高标准农田每亩最多补1500元 补贴发给谁?
      高标准农田每亩最多补1500元补贴发给谁?一、高标准农田补贴发给谁?高标准基本农田是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


·遗嘱执行人如何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如何执行遗嘱1、遗嘱审查。遗嘱人要忠实执行遗嘱,就必须首先掌握遗嘱中对各项处分的真实涵义以及遗嘱是否真实合法。如遗嘱人是否有遗嘱......


·保定莲池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
      保定莲池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一、保定莲池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


·商标侵权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处理方法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特殊劳动者需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特殊劳动者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比如对于在华的外国人想要在中国工作的,必须先获取就业许可证或者拥有专家证......


·首先我们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处理这种案件一般由被离婚的当事人,他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负责处理离婚案件。如果被离......


·为非法集资担保有效吗?
      集资本身就是让一个企业在困境中通过筹集资金来让自身发展更为顺畅,进而来扩大自己的业务壮大自己的实力,但是如今有着很多非法集资的现象,让投资者......


·争夺孩子抚养权法院优先考虑什么
      在双方夫妻离婚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如果双方之间能够签订协议对孩子进行抚养的话是比较好的,但是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一般都是通过法律......


·股东出资额比例怎么计算?
      股东出资额比例怎么计算?占股比例计算公式:每个股东的出资占总股本的比例=(每个股东出资额÷总投资额)乘100%。实缴出资额比例计算公式=每个股东投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