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
  
  (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认定网约配送员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需要查明平台企业是否对网约配送员进行了较强程度的劳动管理。从用工事实看,网约配送员须遵守平台公司制定的餐饮外卖平台配送服务规则,其订单完成时......


·一、交通事故车辆自燃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车辆自燃赔偿吗?交通事故车辆自燃赔偿,但是前提必须是存在着车辆自燃保险。首先看有没有投自燃险,如果投了有两个选择:向保险公司索赔,......


·和神经病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
      还是应该平均分割,特殊情况在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均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一定的财产,以......


·怎么给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怎么给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如何预防音乐作品侵权
      如何预防音乐作品侵权近年来,发生的音乐作品侵权事件在不断的增多,而对于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来讲,如何预防音乐作品侵权就成为一大难题。要想加强对音......


·夫妻单方出售共同财产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夫妻单方出售共同财产合同是否可以撤销?夫妻单方出售共同财产的合同在已经过户的情况下不能撤销,具体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有孩子没结婚给抚养费吗?
      感情是善变的,谁都不能保证什么可以永恒。尤其是年轻人,更是容易一时冲动,在未结婚的情况下就同居并生下孩子,然后又感情破裂最终分手的下场。这时......


·股权转让未付钱合伙关系是否成立?
      股权转让未付钱合伙关系是否成立?下面就股权转让的详细流程为您讲解合伙关系的成立时间。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原则是什么?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原则是什么?一、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原则是什么?第二十九条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当前,男女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而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也不存在说哪一方提出离婚就要......


·民间借贷借条有效期限是多长
      民间借贷借条有效期限是多长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