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在于什么点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在于什么点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盈利情况变动而变动,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无盈利不得。3、保本能力不同。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4、经济利益关系不同。由本利情况表明,债券和股票实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有价证券。二者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债券所表示的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表示的则是对公司的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同,就决定了债券持有者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则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5、风险性不同。债券只是一般的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较低,股票不仅是投资对象,更是金融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高,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可以暴涨暴跌,安全性低,风险大,但却又能获得很高的预期收入,因而能够吸引不少人投进股票交易中来。二、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1、股份有限公司2、国有独资公司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做出决议;国有独资企业发行债券。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做出决定。决定发行债券的,应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再公告公司债券的募集办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工伤赔偿标准骨折是什么?
      一、工伤赔偿标准骨折是什么根据上文工伤鉴定标准,骨折工伤应当属于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参考第三十......


·因经济困难或者其它原因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是怎样的
      因经济困难或者其它原因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是怎样的?一、法律援助的范围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


·什么条件下可以判定婚姻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


·企业变更法人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企业变更法人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
      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一、娘家的遗产老公有继承权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街道备案中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不仅可以到等地房产局进行办理,也可以在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那么相应的就要准备在接到办事处办理的相关材料,下面是由的......


·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变更法人怎么投诉?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


·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的体现,而合同只有在生效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合同究竟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


·信用卡诈骗立案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信用卡诈骗罪在案发地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


·变更合同内容重新签订新合同有必要吗?
      变更合同内容重新签订新合同有必要吗?变更合同内容重新签订新合同有必要吗?无论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内容变更,还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


·女方起诉要孩子抚养权男方反诉怎么判决?
      女方起诉要孩子抚养权男方反诉怎么判决?此时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客观情况来确定。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