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主责起诉次责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主责起诉次责可以吗?
  
  交通事故主责起诉次责是可以的,若是次要责任的一方没有按照规定支付赔偿金,那么主要责任一方就可以起诉。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情形如下: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
  
  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
  
  保险赔偿方式如下: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损失,商业三责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商业车损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辆损失,商业车上人员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
  
  二、交通事故主责次责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什么?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依据以下原则:
  
  1、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失。
  
  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法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对于报警处理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管理部门的职员首先会勘察现场,然后需要完成责任认定的工作,为了减小责任的结果失误的概率在,在认定责任之前,会先扣押肇事车辆。事故双方在拿到认定书之后,就需要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了,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由任意一方提出诉讼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西安日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审核什么时候开始?
      西安日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审核什么时候开始?长期待遇的审核每年的三月份开始进行审核,此次年审范围包括截至2018年3月31日按规定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


·山西省劳动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山西省劳动合同书范本怎么写?一、山西省劳动合同书范本怎么写?劳动合同范本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


·土地承包法修改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法修改的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内容(一)第二条增加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作为本条规定的第二款。该条仅定义了“......


·一、湖南社保补缴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一、湖南社保补缴新政策有什么规定?湖南2018年补缴社保新政策主要内容:(1)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12月31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补缴后累计年......


·在农村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因为各种原因,如夫妇感情不和等,当事人提出离婚,如果有人需要离婚,那么财产继承问题就随之而来,特别是有关房屋继承权的问题,如果没处理好会引起......


·醉驾入刑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入刑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是什么?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


·敲诈勒索罪要求取得财物吗
      敲诈勒索罪要求取得财物吗一、敲诈勒索罪要求取得财物吗?敲诈勒索罪不要求取得财物,敲诈勒索是行为犯。只要有敲诈勒索的行为就可以依法定罪。《......


·婚姻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诉讼离婚是离婚的一种方式。在诉讼中,最需要的就是证据。离婚诉讼中,想要离婚就需证明婚姻感情破裂,那婚姻破裂的证据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


·砌体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是什么?
      砌体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是什么由于建筑工程出问题的事例数不胜数,建筑工程质量出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的财产安全以及生命健康,全国上下对于建筑工程......


·法官单独询问当事人律师需要回避吗
      法官单独询问当事人律师需要回避吗?法官单独询问当事人的律师不需要回避,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