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克扣绩效工资该怎么办

公司克扣绩效工资怎么办?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企业利用绩效工资对员工进行调控,以刺激员工的行为,通过对绩优者和绩劣者收人的调节,鼓励员工追求符合企业要求的行为,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企业目标。企业在有正当理由并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克扣绩效工资,但如果企业无故克扣员工绩效工资,员工是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进行维权的,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种:1、与公司协商工资都是根据工作发放的,一般公司都会按时按量发放工资,而且将工资明细告诉工作人员。如果发现公司有克扣绩效工资的情况,应当及时与公司沟通,询问克扣绩效的原因。如果是漏发的话,要求补发就可以了。2、投诉、举报对企业无故克扣绩效工资,员工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投诉:(1)打劳动保障热经12333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你可以多打几次进行投诉;(2)到当地劳动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些机构是专业处理劳资纠纷的,他们会上门查处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3、劳动仲裁若公司可以说明不是克扣工资,是依法计算只是由于出勤、双方约下的奖金方面的原因而减发工资的,则相关机构是不会处理的。在这种情况下,你若认为公司确为克扣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对于劳动者来说需要提交的资料是很简单的,具体如下:(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的基本资料(工商注册打印)(3)劳动合同(4)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说明你认为克扣了绩效工资的理由。这个你只需要说明,不需要举证的,是否克扣绩效工资是应当由单位证明的。作为一名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应该努力、积极的工作,做出符合企业要求的行为,努力实现企业目标。但如果遇到了公司克扣绩效工资等损害我们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一定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与渠道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其实并不是只有男性才能构成强奸罪,只能说只有男性才能构成强奸罪的实行犯,而现实中女性则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帮......


·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
      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一、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付款交单(DOCUMENTAGAINSTPAYMENT,简称D/P)是指被委托的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票款以后,......


·多少钱能达到非法集资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撞死人拿到谅解书多久能释放
      撞死人拿到谅解书多久能释放根据法律规定,撞死人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积极赔偿得到对方谅解可从轻减轻处罚。有谅解书,是个从轻情节......


·商标知识产权侵权要件有哪些?
      一、商标知识产权侵权要件有哪些?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


·怎样争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
      ,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而每年因交通事故发生的死亡也随之增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对于您也逐渐从陌生到熟悉了,那么今天就......


·股权转让的合法性
      股权转让的合法性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合法程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内转让;另一种是对外转让,这两种方式转让的合法程序各是什么呢?(一)对内转......


·企业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不赔偿金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公安机关重婚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重婚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公安机关重婚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类型?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类型有哪些一、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类型有哪些?(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


·过失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过失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