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证据需要哪些?1.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要特别重视收集、固定买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交易环节中钱款的存取证明、犯罪嫌疑人的通话清单、乘坐交通工具往来有关地方的票证、被拐卖儿童的DNA鉴定结论、有关监控录像、电子信息等客观性证据。取证工作应当及时,防止时过境迁,难以弥补。2.公安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加强DNA数据库的建设和完善。对失踪儿童的父母,或者疑似被拐卖的儿童,应当及时采集血样进行检验,通过全国DNA数据库,为查获犯罪,帮助被拐卖的儿童及时回归家庭提供科学依据。3.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所涉地区的办案单位应当加强协作配合。需要到异地调查取证的,相关司法机关应当密切配合;需要进一步补充查证的,应当积极支持。综合上面所说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这种行为也是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法条,但如果是不知道是属于拐卖的人那么在处罚的上面要轻一些,如果是明知拐卖还进行收买,对于判决的刑期就会重些,所以,不同的情形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运输业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运输业的误工费怎么计算?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


·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对于不当得利,您听起来可能觉得十分陌生。但其实,它常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


·检察院退侦材料也会一并退回公安机关吗
      检察院退侦材料也会一并退回公安机关吗?检察院退侦的时候关于案件的所有材料也都会退回公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


·人身损害诉讼费计算
      当产生人身损害赔偿需要进行官司时,先要向法院提交资料申请起诉,在这个过程中法院需要收取适当的诉讼费,那么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情况的人身损害诉讼......


·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在对侵占行为做出认定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如果不符合法律中关于犯罪构成要件规定的内容,那此时自然就不能认定构成该罪。但是关于......


·犯罪预备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预备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一、犯罪预备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犯罪预备教唆犯的处罚原则具体分三种情形:一般处罚原则、教唆未成年人犯罪......


·辞退员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待遇怎么样
      因工负伤的职工,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现紧急情况时,首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犯人立功情形有哪几种?
      犯人立功情形有哪几种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


·无效商标产品怎么处理?
      无效商标产品怎么处理?应当销毁处理,商标权即使被宣告无效,企业也是可以在《商标法》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拿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维护自身商标的合......


·如果工厂倒闭个人怎么办?
      一、如果工厂倒闭个人怎么办?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