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经济类仲裁一般多长时间能出仲裁结果

经济类仲裁一般多长时间能出仲裁结果
  
  一、经济类仲裁一般多长时间能出仲裁结果?
  
  经济类仲裁的仲裁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第四十条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第四十五条 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当事人可以质证。
  
  第四十六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八条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五十三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五十五条 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五十六条 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经济仲裁的仲裁时间基本上都是由仲裁规则规定的,可仲裁规则是由当地仲裁机构自己制定的,所以,仲裁规则的任意性比较强。而且经济类纠纷不是随便可以申请仲裁处理的,必须要有仲裁协议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


·法院高消费限制令会邮寄给对方吗?
      ?法院高消费限制令会邮寄给对方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法院高消费限制令会邮寄给对方吗?会邮寄给对方的,因为法院如果下达限制高消费令......


·贷款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中止中断区别有哪些?
      ?一、贷款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中止中断区别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


·一、在我国误工费提供几个月工资?
      一、在我国误工费提供几个月工资?误工费提供几个月的工资,需要根据劳动者务工的时间长短来进行计算,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提出休息时间......


·股权转让后可能出现的后患有哪些?
      股权转让后可能出现的后患有哪些?一、股权转让后可能出现的后患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


·购买标准
      购买标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


·应该怎样办理保外就医手续?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


·寻乌龙庭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寻乌龙庭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征地补偿标准都不是固定的,而且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每个地区所参考的因素也不同,所以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小区业主能自治管理小区吗?
      小区业主能自治管理小区吗?业主自治,即在小区成立业委会,由业主所投票选举的业委会作为小区全体居民的代言人,并与物业公司达成共同管制小区的和谐构......


·相近商标侵权赔偿规定是什么?
      相近商标侵权赔偿规定是什么?相近商标侵权赔偿规定是根据我们国家的商标法当中的56条来进行损失赔偿,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


·丧偶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丧偶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丧偶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1、如果您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对您的丈夫或者妻子的户口办理了注销手续,那么可以选择空余时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