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施工现场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施工现场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一、施工现场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施工现场人员受伤的,如果伤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如果是雇佣关系的,由雇主承担赔偿的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吸毒犯什么罪,吸毒如何认定?
      当今社会,吸毒者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沾染上了毒品,沉醉其中无法自拔。曾经也有人问过我们,吸毒是属于犯罪吗,触犯的是什么罪名了?针对这个疑问,我们......


·仲裁裁决的执行期间可以中止吗?
      仲裁裁决的执行期间可以中止吗?一般是可以进行中止;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在执行裁决过......


·合同到期,女员工怀孕能否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


·检察院抗诉刑事判决书多久会下达?
      一、检察院抗诉刑事判决书多久会下达?检察院抗诉刑事判决书最长9个月会下达,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


·一、醉驾的酒精含量达到200是否会被判刑?
      一、醉驾的酒精含量达到200是否会被判刑?醉驾的酒精含量达到200肯定会被判刑的,《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对于专利权年费给谁交?
      对于专利权年费给谁交?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二、专利年费缴费方式费用可......


·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怎么对容留、组织卖淫罪次数认定
      在组织、容留卖淫案件中,组织或者容留多人或多次卖淫是认定情节是否严重甚至是否是特别严重的情形之一,组织容留卖淫次数如何认定?接下来,就请您一起......


·员工自行离职违约么
      员工自行离职违约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依约履行。有的劳动者不想在用人单位工作,就不辞而别,那么,员工自行离职违约么?如果员工自......


·新商业车险规则的内容是什么?
      新商业车险规则的内容是什么?对于商业车险,是每一个有车的人都会购买的一种保险,不购买商业车险就会有很多的限制。国家对于商业车险也有相关的规定......


·抚养权打官司需要多久
      一、抚养权打官司需要多久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